9月以来,多起涉及游戏“外挂”的侵权案件公开。南都记者梳理发现,多名玩家因销售“外挂” 牟利,获刑超三年。制售“外挂”的行为除了涉嫌侵犯著作权,还可能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罪。
9月上旬,一名以游戏“剑网3”外挂牟利的被告人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胡某某是游戏“剑网3”的资深玩家,他发现一些玩家为了提升在游戏中的技能,愿意花钱购买“外挂”。胡某某长期没有工作,他认为可以借着“外挂”这一商机赚上一笔钱。
案件信息显示,胡某某从网络上获取了“剑网3”游戏源代码后,制作了能够实现自动攻击、连续发招功能的“游侠”程序脚本。胡某某还通过开设网店的方式来销售“游侠”程序脚本给其他游戏玩家进行牟利。
经审理,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认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,非法经营数额442878.48元,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。
除了涉嫌侵犯著作权,制售“外挂”的行为还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罪。
在一起近日公开的涉及《绝地求生》游戏外挂的案件中,被告陈某于2018年1月至4月间,通过网络渠道购买源代码,用于编写游戏外挂程序,后将其编写的“聆风外挂”出售给周某,违法所得共计996100元。
南都记者从该案判决书获悉,涉案的“聆风外挂”具有自动瞄准、透视,子弹追踪、无后坐力、千米瞬击等功能。经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鉴定,“聆风外挂”程序功能必须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并启动《绝地求生》游戏才能正常使用,“聆风外挂”具有避开游戏安全保护措施,未经授权获取游戏系统中数据的功能。
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陈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罪,应依法惩处。
最终,法院判令陈某犯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七万元。
采写:南都记者 秦楚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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